第114章 身世-《来吻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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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钱…嗝…我没有太多兴趣,但是管钱我还是很有兴趣的,所以要省着点。”

    祝野看出来她有点微醺了,却摸摸她的头,

    “那今年过年管家婆要出去玩吗?”

    丁费思微醺着追问道,

    “去哪呀?”

    祝野也学她,指节抵在太阳穴上撑着头,眸中波光潋滟,含笑悠悠,

    “你想去哪就去哪,这个时候,你可以去阿根廷的圣马丁广场喂鸽子,午后穿吊带裙去露天咖啡馆看行人匆匆,还可以顺便看看以你名义认购的酒庄土地,或者你不想看夏天,那也可以去英国打猎,在国内的射击中心那样完全施展不开,在英国你可以试试自己捕猎,而且我在英国有一座古堡,到时候可以过去住。”

    丁费思心生向往,却又犹豫道,

    “可是阿根廷这个时候应该太阳很大吧,英国又喜欢下雨,出门不方便。”

    祝野摸摸她的头,轻笑道,

    “今天秦竞出发去非洲拍狮子了,这种你喜欢吗?”

    丁费思诧异道,

    “去非洲拍狮子?他胆子也太大了吧?”

    丁费思对秦竞的印象一直都是温润如玉的大帅哥,没想到秦竞居然敢去非洲拍狮子,这也太猛了。

    祝野笑着看她,慢悠悠道,

    “都说了不要以貌取人,秦竞中学时打架很凶,而且跆拳道拿到了黑带,他要是真被狮子盯上了,还是有很强自保能力的,和你可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丁费思咕哝道,

    “要冒险的话,这也太冒险了。”

    “有没有别的?”

    祝野撑着太阳穴,和她四目相对,眸中有笑意荡漾,

    “南极?”

    “可以去看躺在冰面上晒肚子的成群企鹅,看海面上被冻住的巨大冰浪,肉眼直观相当震撼。”

    丁费思惊讶道,

    “南极?”

    “真的可以吗?”

    祝野点点头,

    “如果想去的话,现在安排也不难。”

    丁费思转念一想,

    “可是好冷,我怕冷。”

    “要不我们去葡萄牙吧。”

    祝野好奇道,

    “为什么是葡萄牙?”

    丁费思突然开始哼歌,虽然她走音了,祝野还是听出来是fico  assim  sem  voce,那首曾经让他想要和她在奥比都斯缔结婚姻的歌谣。

    他的眸光一震。

    丁费思笑嘻嘻地道,

    “哥哥,我们去葡萄牙好不好?”

    祝野懂她的意思,对上她笑意盈盈的瓣眸,仿佛看见了奥比都斯古镇小河的波光荡漾,时间慢得能走过一生。

    丁费思的眼神天真得像个孩子,她毫不掩饰的向往与渴望让他心颤,

    “阿根廷,英国,南极这些我都不想去,可能打猎、看企鹅很有意思,但是我更想去奥比都斯的教堂,请一个牧师为我们主婚,哪怕没有亲朋在侧,我都觉得这比去玩更让我喜欢。”

    祝野忍不住俯身吻了她一下。

    丁费思的鼻尖和面颊都因为微醺而绯红,可那双眼睛却始终亮晶晶的,明亮得像星河。

    丁费思开心道,

    “那里可是王后的城池,还是婚礼之城,一定很浪漫,听说所有东西都保持上百年前的古状,我们可以坐老电车在古镇里逛,看王后的古城堡和里斯本的热罗尼姆修道院,吃正宗的葡式蛋挞,想想就很浪漫。”

    冒险远不如浪漫能够吸引她,更何况奥比都斯是祝野想去的地方。

    丁费思喝得有点晕乎乎的,但是看上去没有大碍,只有靠近了才听得见,她在祝野旁边念念叨叨,

    “葡式蛋挞葡式蛋挞…”

    她重复n遍,祝野都开始怀疑她不是奔着结婚去奥比都斯的,而是为了吃新鲜出炉的正宗葡式蛋挞。

    祝野搂着丁费思的腰走出餐厅,她还在念叨。

    祝野捂住了她的嘴,

    “知道了,葡式蛋挞。”

    而温孤斯就在门口看见了两人。

    动作亲昵,神态温柔。

    祝野俊美如神衹的眉目温和,他眼中是温孤斯从来没有见过的温柔。

    她从少年时一直暗恋的哥哥,身边突然多出了一个陌生的女人。

    偏偏那个女人不普通。

    漂亮得万里挑一,也很有名,很优秀。

    温孤斯旁边的朋友楚钰见温孤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,忍不住笑了一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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